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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艘“穿梭巴士”起航 货物可直接转关出口

             

摘要

为促进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外贸快速发展.适应开发和利用珠江发展外贸运输的需要.海关总署批准广西责港口岸与广东南沙港口岸之间使用境内船舶(“穿梭巴士”)在珠江水域开展承运转关货物业务。此举,为贵港及周边地区。乃至大西南客户进出口货物提供安全、准确、节省、便利的服务.使进出口企业的每一个标准集装箱节约费用300美元.大大提高进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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