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公规20211号)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公规20211号)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积极性,深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厅制定了《广东省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省厅森林公安局。2021年1月22日广东省涉野生动物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依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