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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水库是我省饮用水的重要来源,兼有防洪、发电、航运和维系流域生态平衡等重要功能,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水库及其流域受污染的威胁越来越大,水库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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