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程序规定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新、改、扩建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程序规定

     

摘要

第一条 为保证新、改、扩建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共场所中危害或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