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审计》 >关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建议

关于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建议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一现金流量表》于1998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所有企业实施。而我国大多数财会人员对现金流量表感到陌生,加之《准则》中介绍的编制方法过于复杂,更增加了财会人员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困难。为了减轻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困难,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和研究,提出一点建议,供大家参考。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正表,可以采用两种较为简单的办法。一、对企业编制的所有记帐凭证进行“重新改造”。改造的目的就是为了编制现金流量表。改造的关键是将原记帐凭证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符合广义现金定义的部分)等帐户,按照其经济性质分别转换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