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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燃料油降硫新标准和几种应对方案

         

摘要

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标准要求,从2015年1月开始,在北美、北海或波罗的海排放控制区(ECA)200海里(320公里)内航行的运输船舶,都必须使用最高含硫量从1.0%降至0.1%的燃料油。对含硫1.0%燃料油的需求明显减少,多余的含硫1.0%的燃料油只能用于调和船用高硫(3.5%)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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