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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程施工期间业主方项目管理措施

         

摘要

工程建设需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项目法人可直接组织项目管理,本文称作直接管理;也可组建现场建管机构(临时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也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管理任务,本文称作委托管理。直接管理与委托管理的管理目标、任务、内容是基本相同的,本文均称作业主方项目管理。

著录项

  • 来源
    《治淮》 |2014年第4期|36-37|共2页
  • 作者

    刘晓辉;

  • 作者单位

    蚌埠市河道管理局233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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