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金秋》 >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1—2个月生活补贴计发基数的有关政策规定

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1—2个月生活补贴计发基数的有关政策规定

         

摘要

读者来信:我们是每年领取1-2个月生活补贴的企业离体人员,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4]2号文件的规定,从2003年7月1日起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可是,我们在2003年初领到的生活补贴是以提高前的养老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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