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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火根、宋辉两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摘要

<正>台政发[2015]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5年7月4日、7月9日,台州市先后发生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捷宇鞋材有限公司厂房坍塌和仙居县联明化工有限公司火灾两起重大灾害事故。台州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忠诚履职、奋不顾身、英勇战斗,成功处置了两起重大灾害事故,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在"7·4"温岭厂房坍塌事故救援中,消防官兵成功疏散被困人员23人,搜救被埋压人员24人,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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