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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

         

摘要

<正>台政发〔2013〕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浙政发〔2008〕25号)精神,经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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