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莫美欢、岑润明诉岑荣安、岑卓、林月弟继承纠纷案

莫美欢、岑润明诉岑荣安、岑卓、林月弟继承纠纷案

     

摘要

<正> 原告:莫美欢,女,28岁,广东省顺德县桂洲镇合作商店职工。住桂洲镇和平村。 委托代理人:郑荣业,佛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财英,佛山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岑润明,男,5岁。 法定代理人:莫美欢,岑润明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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