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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部长刘昆2019年1月2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一)将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删去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将第二款中的'住所有效证明和居留时间有效证明'修改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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