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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网信办 公安部关于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网安202166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网信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现将《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予以发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21年7月12日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防范网络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产品(含硬件、软件)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以及从事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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