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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21128号)

     

摘要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1〕8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设立岩湾收费站(K640+931)和宝鸡南收费站(K6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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