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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八五”期间造林绿化先进地市的通报

             

摘要

1991年3月,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了《陕西省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经过五年努力,全省十个地市均超额完成了预定任务。省政府决定对十个地市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绩予以通报表彰,并对每地市颁发奖金二万元,以资鼓励。希望各地市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继续前进,为实现"九五"林业建设目标和1998年全省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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