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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扩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陕政办发[1998]19号 1998年3月31日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农业厅《扩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扩大农民专业协会试点工作是我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农民专业协会,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能够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能够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是加快农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必由之路。因此,各级政府特别是试点县、乡政府,对试点工作务必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具体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搞好服务,为农协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创造宽松环境,保证扩大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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