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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政办函2014107号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至2013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逐步完善节能管理机制,不断增强节能意识,有效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截至2013年底,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3.69%,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5.09%,能源资源消耗稳步下降,涌现出一大批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经省政府同意,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表现突出的西安市发展改革委等50个单位和石峰涛等99名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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