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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县政府及省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建成32.4万套,位居全国第二;开工36.6万套,位居第三;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45万户,位居第三。为了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西安市、宝鸡市一等奖,各奖励5000万元;延安市、铜川市、汉中市、商洛市、咸阳市二等奖,各奖励3000万元;西咸新区、安康市、榆林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渭南市三等奖,各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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