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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曹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摘要

陕政发[2022]21号为推进曹坪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相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曹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商洛市水县曹坪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等,规划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曹坪镇中坪社区,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上水库淹没区范围根据正常蓄水位1415米加安全超高,下水库淹没区范围根据正常蓄水位992米加安全超高,并考虑风浪爬高、泥沙淤积、塌岸、浸没等因素以及设计洪水回水淹没范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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