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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山东鼓励以房换地山东省政府目前下发了关于消化处置积压房地产的通知,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参与危陋房改造,通过以房换地,将空置商品房转化为拆迁安置用房。以房换地腾出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时,视拆迁安置费用情况,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腾出的地块可以转让,在转让手续费上给予优惠。同时,受让人仍享受该地块出让金和配套费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在不违背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在3年内缓建商品房并建设临时绿地、临时市场或临时停车场,经营收益归开发企业。 (摘自广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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