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军区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士兵退役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军区关于做好2001年冬季士兵退役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驻琼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3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退出现役的对象及时间200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的对象为: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录取为士官的;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选取高一期的;因调整士官队伍结构,部分未满本期规定服役年限但服役满10年以上的士官。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以上的,应安排退役。因政治、身体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