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取消海南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1〕120号)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水务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取消海南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1〕120号)

         

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省直单位,相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现就清理取消我省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通知如下:一、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