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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摘要

<正>浙政办发[2016]1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我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开展政务公开和舆情回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互联网对政府治理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政务舆情回应方面仍存在工作理念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完善、舆情回应不到位、回应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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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42期|P.39-42|共4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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