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现予公布。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著录项

  •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25期|4-21|共18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