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等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3〕3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等项目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3〕35号)

             

摘要

宁波市人民政府,省交通集团:宁波市政府《关于要求批准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沈海高速连接线昆亭至塘溪段收费站设置车辆通行费标准及收费期限的请示》(甬政〔2023〕74号)、省交通集团《关于临金高速公路临安至建德段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请示》(浙交投〔2023〕8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