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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美丽乡镇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摘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40号)就我省美丽乡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持续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镇区功能、全面提升镇区品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等四大主要任务。实施好五年行动方案,对于实现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治理美,让乡镇成为人们向往的宜居幸福家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助推乡村振兴和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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