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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税收征管分工有关规定请示的通知

         

摘要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税收征管分工有关规定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划分的征管范围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依法治税,减少不必要的重叠征收,避免造成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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