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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发1998138号文切实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1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好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对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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