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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余钢张贤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摘要

<正>赣府字[2016]66号2016年7月2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钢、张贤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起计算。(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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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18期|P.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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