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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江苏省超声诊断仪及胎儿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苏政办发[2006]16号 2006年3月15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江苏省超声诊断仪及胎儿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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