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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

         

摘要

cqvip:鄂教基[2016]13号各市、州、县教育局、物价局: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托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创新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托管服务原则。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小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托管服务应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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