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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水资源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的通知

         

摘要

正鄂政发[2009]2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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