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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及各部门任命厅处级干部上岗前须宪法宣誓

             

摘要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宣誓人员范围、宣誓誓词、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省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工作人员须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办法》,省政府任命的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副职,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中担任正、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命后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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