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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令颁“河南省地方行政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

         

摘要

<正> 案奉中南军政委员会会民字第○八一号令内开:「查邮政工作干部宜于专业我各级政府应予注意。近有个别省将邮管局较重要之干部抽调转业,未与邮局领导上商量,对其业务不无影响。关于邮局人员调动今后应注意:一、邮政机构之干部人员,各级人民政府不得随便抽调或任其转业,如有必要时,必须与各该邮局领导人员,共同议决,如有争执互报上级解决。二、各级邮局在总的统一领导下,当从整体出发对于干部人员之抽调或转业与否,当视其作用大小决定去留,切忌强调特殊,影响团结」。等因奉此仰我各级政府切实遵行为要!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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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1950年第9期|59-615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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