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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毕发〔2022〕32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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