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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的通知

         

摘要

cqvip:京旅发[2009]4号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全市旅游行业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市旅游局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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