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摘要

2021年7月,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商建[202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一、政策背景和依据(一)政策背景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明确“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