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号)

     

摘要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深人,增加了公立医疗机构传染病床位费成本,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0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经研究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患者住院床位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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