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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指示

     

摘要

<正> 我省一九五二年的农业生产,除部份涝、早地区(这些涝,旱区经过几年来的治淮和兴修农田水利已比过去减少和减轻了)外,一般已恢复或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生产水平。一九五三年农业生产更应随着我们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而向前发展。这就是说必须在去年增产的基础上把农业生产再提高一步。为此,各地农村工作必须以农业生产为中心,互助合作运动为基础,爱国增产竞赛为动力,抓住重点,推动全面,以全力争取今年农业生产战线上的更大胜利。现在已面临春耕春种季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抓住这个紧要时机,积极地发动和领导全体农民进行一系列的工作,以开展一个轰轰烈烈的春耕大生产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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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1953年第3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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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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