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颁发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颁发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 财字第574号1958年5月12日关于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的几项规定,业经1958年4月29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第2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希遵照执行。前颁发之暂行规定即行作废。

著录项

  •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1958年第6期|4-5|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