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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皖政秘〔2023〕64号)

     

摘要

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已列入《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安徽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永久征地范围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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