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摘要

现发布《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等8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8-2013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代替GBZ18-2002)GBZ68-2013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代替GBZ68-2008)GBZ71-2013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总则(代替GBZ7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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