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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服务局财政局济南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贸易服务局、财政局《济南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切实将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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