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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黔府函2021183号)

             

摘要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沿河南、晓景、沙子坡刀坝、天堂温泉、潜龙洞、孟溪、妙隘7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51年12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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