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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黔府办发[2007]6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4月5日公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条例》全面正确实施,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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