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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1]5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健全完善我省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最需要呵护的群体。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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