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音像市场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音像市场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音像市场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一、各级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这次集中治理工作的领导。对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和"制黄"、"贩黄"、走私、盗版等违法经营活动,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要从根本上解决我省非法音像制品充斥市场的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全省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单位一律不得经营走私、盗版、翻录、复制等非法音像制品。严禁小商品批发市场、家用电器市场和电子科技市场从事音像制品批发业务。坚决取缔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严禁通过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渠道运输传递非法音像制品,坚决打出"制黄"、"贩黄"和非法音像制品的地下加工厂和黑窝点,对顶风作案或屡教不改的严重违法犯罪分

著录项

  •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8期|25-26|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6;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