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首批派出监事会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企业首批派出监事会的通知

         

摘要

<正>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进一步促进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述18户企业首批派出监事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