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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范商业企业降价促销行为

         

摘要

<正> 为规范商业企业降价促销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市出台关于规范商业企业降价促销行为的通知(京商发〔2003〕5号)。通知要求,要实行行业统一规范的明码标价方式,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准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以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并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要将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严禁采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等不法手段,诱骗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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