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的通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欠缴社会保险费企业的通报

         

摘要

<正>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在黔单位: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颁布以来,全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企业欠缴情况仍相当严重。目前,全省欠费5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198户,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4.063亿元,欠缴失业保险费6243万元。由于企业大量拖欠社会保险费,严重削弱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对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产生了不利影响。为认真贯彻《征缴条例》,加大清理回收欠费工作力度,省人民政府于1999年12月18日在贵阳召开了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大多数欠费企业按时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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